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人事考试网2018-09-04 14:13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6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9号)精神,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考试日期分别调整为11月17日、18日,考务实施工作由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现有的资格考试职能分工负责实施。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一)笔译考试
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河南考区开考专业为英语二、三级。考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11月17日(周六)
(二)口译考试
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河南考区开考专业为英语二级(交替传译)、三级,考试方式为机考。考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11月18日(周日)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
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下称“在读证明”)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口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截止2018年上半年,全国现有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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