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招生政策信息-农业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
2023-06-28 10:50
2023苏州-招生政策信息-农业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
一、招录对象
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回生源地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当年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本地户籍高中毕业生。
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合作委托院校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的招生政策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自愿与各地签订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二、招生计划
备注:昆山市、吴中区、相城区委托院校专班人数招录不足时,可以在其他院校涉农专业进行补充招录。
三、资助政策
备注:部分地区设立定向委培生专项奖学金等资助政策。
四、注意事项
(1)定向委培生录取执行分县级市(区)录取政策,不能跨区报考。例如:张家港市户籍考生只能报考张家港市的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回张家港市基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
(2)定向委培生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农村工作方向毕业委培生,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力量培养。
(3)各地的资助政策、就业方向、薪资标准、履约职责等存在差异,实际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解读为准。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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