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

发布时间: 2024-10-1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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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切实做到科学选拔、规范操作、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障质量,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习形式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计3000名以上,包括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国外或境外的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须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①已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须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以上考生如为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注:同等学力要求同上)。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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