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2026 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5-12-10 17: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99号五、学院简介: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举办方为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千年古镇杨柳青。学院紧密依托母体校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产业优势,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管等多门类协调发展,具有产教协同育人特色的应用型大学。2020年,学院被批准为天津市硕士学位

  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院专业设置科学规范,专业建设特色鲜明,教育教学成效显著,设有自动化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5个教学系。开设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人工智能、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等23个本科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置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2026年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

  具体计划详情见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

  和学院招生官方网站。

  第九条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449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执行如下标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收费每生每学年18000元。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收费标准为六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考学院2026年高职升本科专业考试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及学院专业考试报考条件,须完成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填报学院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院报名确认手续。2026年3月退役的符合免试高职升本科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单独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考试科目为《机械制图》、《机械设计》,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参考教材如下:

  第十二条 普通考生专业考试拟安排在2025年12月底-2026年1月初,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考试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拟安排在2026年4月,具体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内容,详见学院招生官网公布的《2026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高职升本科考试须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享受免试政策的除外)必须参加学院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退役士兵相关免试政策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实施录取。

  第十六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中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学院所设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学院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和院级等各级奖学金。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天津市和学院相关资助政策和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七章 招生专业介绍第二十四条 招生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掌握机械产品设计方法、先进制造技术、生产自动控制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毕业后能在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领域从事机械产品设计、制造、科技开发、生产管理、设备维护和经营销售等方面的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6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学院是独立学院,尚未开展减免学费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zhic.edu.cn

  E-mail:tjzhiczs@126.com

  咨询电话:022-86437526、86437512

  传真:022-86437528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邮编:300380

  监督电话:022-864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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