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结果的通知
各设岗单位、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研〔2018〕14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导师和聘用单位同意,研究生处审核、汇总。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 岗位聘用结果公示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9日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结果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