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认识本质的规定的理解:
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
不是“生而知之”(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形而上学的观点!)
⑵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
⑶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包括一定的选择性、重构性。
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新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