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销和代理
1.包销(exclusive sales)
(1)定义
包销即独家经销是指出口商通过与国外包销商签订包销协议,给予国外包销商在一定时期和指定地区内,对指定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的经销方式。
包销方式是一种受专卖权和专买权约束的售定买卖关系,即双方签订包销协议后,出口商获得了专卖权,同时又有义务不再将包销商品向指定地区内的其他商人报盘成交;包销商获得了专买权,同时又有义务不再购买其他商人的同类商品,保证购进包销协议规定的最低数量的该种商品,并只在指定地区销售。
2.代理
(1)代理含义
代理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
代理双方属于一种委托和代理的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通常按达成交易的数额提取约定比例的佣金而不管交易的盈亏。代理人是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不承担销售风险和费用,不必垫付资金。
(2)代理的分类
①总代理(general agency)
总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他除了有权代理委托人进行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他有权指派分代理,并可分享代理的佣金。
②独家代理(the exclusive agency or sole agency)
独家代理具有的专营权与包销所具有的专营权并不完全一样。即在包销方式下,出口商与买方不直接交易;在独家代理方式下,出口商可以与买方直接交易,但是仍然需要向独家代理计付佣金。
③佣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
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佣金代理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和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委托人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也无须给佣金代理佣金。
3.包销与代理的区别
包销方式下,包销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在代理方式下,代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包销方式下,包销商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在代理方式下,销售代理商不垫资金、不担风险和不负盈亏,他只获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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