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口保护以促进出口
所谓进口保护以促进出口,是指通过保护厂商所在的国内市场,来提高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达到增加出口的目的。这一观点由克鲁格曼提出的。下面仍以双寡头市场结构为例来说明这种观点。
假设H国厂商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H国厂商不仅在国外市场(第三国市场)上面对F国厂商的竞争,而且在其国内市场也要面对F国厂商的竞争,即国内外市场都是双寡头市场结构。
现在假设H国政府对来自F国厂商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后,以限制F国厂商的产品在H国市场的销售,H国厂商的生产增加。由于边际成本递减,所以H国厂商的边际成本因生产规模扩大而下降。边际成本下降后,H国厂商在第三国市场的反应曲线与图1.9所示一样向右移动,H国厂商对第三国的出口增加,所获利润也增加,而F国厂商的出口下降,利润减少。如果说关税导致的本国厂商利润增加部分与关税收入之和能完全抵消关税保护的成本,那么保护国的福利会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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