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宪法日小学生主题班会素材: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背景
新东方网整理2020-12-04 15:42
第三,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宪法后,全国人大还有制定宪法的权力吗?
在日常接触中了解到有人有这样一个疑问:1982年宪法文本题注中用了“通过”一词,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而没有用“修改”或者“修正”,那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宪法后,全国人大还有制定宪法的权力吗?
1954年3月23日,中共中央提出的宪法草案(初稿)规定全国人大有“修改宪法”的职权,在讨论过程中形成的宪法草案(修改稿)加上了“制定宪法”,后来又删去了这一规定。为什么删呢?宪法起草工作的法律小组说明的理由是:本宪法的制定,已经在宪法序言中庄严地宣布了,以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现行宪法的话,这已经包括在修改宪法的职权范围内,无须另外再规定制定宪法的职权。因此,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向社会公布、交付全体人民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序言中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4)年(12)月(4)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我国的第一个宪法。”
3个月后的9月14日,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的头一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对宪法草案作最后审议,将序言中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面加上了“第一次会议”,将“庄严地通过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改为“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有修改宪法的职权,但没有规定制定宪法。
可以肯定地说,1954年宪法制定后,后来都是对宪法的修改。1975年宪法修改了1954年宪法,1978年宪法修改了1975年宪法,1982年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修改了1978年宪法。同时,应该看到,1975年、1978年、1982年三次都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正是因为如此,才在1954年宪法制定后,在事实上1975年、1978年、1982年这三次修改后分别形成了一部新的宪法。还需要说明的是,1978年宪法通过后,在1979年、1980年作了两次个别条文的修改,但不形成新的宪法。
相关推荐
精品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