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宪法日小学生主题班会素材: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背景
新东方网整理2020-12-04 15:42
第四,1982年宪法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还能说是现行宪法吗?
《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也就是说,1982年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仍然是现行宪法。那这怎么理解呢?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改1982年宪法。当时对究竟用什么方式修改进行深入研究,确定采用“修正案”的方式,提请审议时草案的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后去掉“草案”两个字,宪法的原文不动,也不重新公布宪法。这样,1982年宪法仍然是现行宪法。彭真说:这次对宪法的修改采取修正案的方式,这是美国的修宪方式,比法国、苏联和我国过去的修改宪法办法好。这种修宪方式,有利于维护宪法的稳定和尊严。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改1982年宪法。1992年12月5日,在宪法修改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有同志提出,宪法修改采取后附修正案的方式,原文不作改动,没有一部经过修改的完整的宪法,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后经研究确定,仍采用修正案的方式,但出版两个文本:一个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并附修正案;一个是按照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前一个是法定文本,后一个是工作文本,以便于人们使用查阅。1999年、2004年两次修改宪法采用的都还是这种方式。这样,1982年宪法仍然是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包括1982年通过的宪法和之后的每个宪法修正案。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成为中央全会的共识,并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中 。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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